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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過) 總綱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 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 馬克思列寧主義揭示了人類社會歷史發展的規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確的,具有強大的生命力。中國共產黨人追求的共產主義最高理想,只有在社會主義社會充分發展和高度發達的基礎上才能實現。社會主義制度的發展和完善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原理,走中國人民自愿選擇的適合中國國情的道路,中國的社會主義事業必將取得最終的勝利。 以毛澤東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原理同中國革命的具體實踐結合起來,創立了毛澤東思想。毛澤東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在中國的運用和發展,是被實踐證明了的關于中國革命和建設的正確的理論原則和經驗總結,是中國共產黨集體智慧的結晶。在毛澤東思想指引下,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經過長期的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的革命斗爭,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建立了人民民主專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中國成立以后,順利地進行了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了從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過渡,確立了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發展了社會主義的經濟、政治和文化。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以鄧小平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正反兩方面的經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實現全黨工作中心向經濟建設的轉移,實行改革開放,開辟了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新時期,逐步形成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路線、方針、政策,闡明了在中國建設社會主義、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的基本問題,創立了鄧小平理論。鄧小平理論是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原理同當代中國實踐和時代特征相結合的產物,是毛澤東思想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繼承和發展,是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發展的新階段,是當代中國的馬克思主義,是中國共產黨集體智慧的結晶,引導著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不斷前進。 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以江澤民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實踐中,加深了對什么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和建設什么樣的黨、怎樣建設黨的認識,積累了治黨治國新的寶貴經驗,形成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是對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的繼承和發展,反映了當代世界和中國的發展變化對黨和國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推進我國社會主義自我完善和發展的強大理論武器,是中國共產黨集體智慧的結晶,是黨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始終做到“三個代表”,是我們黨的立黨之本、執政之基、力量之源。 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根據新的發展要求,深刻認識和回答了新形勢下實現什么樣的發展、怎樣發展等重大問題,形成了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科學發展觀是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的科學理論,是馬克思主義關于發展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集中體現,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重大成果,是中國共產黨集體智慧的結晶,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 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順應時代發展,從理論和實踐結合上系統回答了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什么樣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怎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個重大時代課題,創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對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的繼承和發展,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是黨和人民實踐經驗和集體智慧的結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黨全國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斗的行動指南,必須長期堅持并不斷發展。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下,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統攬偉大斗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取得一切成績和進步的根本原因,歸結起來就是: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全黨同志要倍加珍惜、長期堅持和不斷發展黨歷經艱辛開創的這條道路、這個理論體系、這個制度、這個文化,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為實現推進現代化建設、完成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這三大歷史任務,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斗。 我國正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是在原本經濟文化落后的中國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不可逾越的歷史階段,需要上百年的時間。我國的社會主義建設,必須從我國的國情出發,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現階段,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由于國內的因素和國際的影響,階級斗爭還在一定范圍內長期存在,在某種條件下還有可能激化,但已經不是主要矛盾。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根本任務,是進一步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逐步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并且為此而改革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中不適應生產力發展的方面和環節。必須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勵一部分地區和一部分人先富起來,逐步消滅貧窮,達到共同富裕,在生產發展和社會財富增長的基礎上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發展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各項工作都要把有利于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有利于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為總的出發點和檢驗標準,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跨入新世紀,我國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必須按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統籌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在新世紀新時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是,到建黨一百年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新中國成立一百年時,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 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是:領導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而奮斗。 中國共產黨在領導社會主義事業中,必須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其他各項工作都服從和服務于這個中心。要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鄉村振興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充分發揮科學技術作為第一生產力的作用,充分發揮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第一動力的作用,依靠科技進步,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國民經濟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 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這四項基本原則,是我們的立國之本。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整個過程中,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 堅持改革開放,是我們的強國之路。只有改革開放,才能發展中國、發展社會主義、發展馬克思主義。要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從根本上改革束縛生產力發展的經濟體制,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與此相適應,要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和其他領域的改革。要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吸收和借鑒人類社會創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改革開放應當大膽探索,勇于開拓,提高改革決策的科學性,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在實踐中開創新路。 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觀調控體系。統籌城鄉發展、區域發展、經濟社會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道路,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 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鞏固人民民主專政,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切實保障人民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的權利。尊重和保障人權。廣開言路,建立健全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制度和程序。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法律實施工作,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 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實行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強大的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思想,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社會主義榮辱觀,增強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強精神,抵御資本主義和封建主義腐朽思想的侵蝕,掃除各種社會丑惡現象,努力使我國人民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人民。對黨員要進行共產主義遠大理想教育。大力發展教育、科學、文化事業,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繼承革命文化,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不斷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黨全國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 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和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原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敵我矛盾和人民內部矛盾這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依法堅決打擊各種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危害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犯罪活動和犯罪分子,保持社會長期穩定。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增強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意識,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堅持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著力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為人民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 中國共產黨堅持對人民解放軍和其他人民武裝力量的絕對領導,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加強人民解放軍的建設,堅持政治建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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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一編總則 第一章指導思想、原則和適用范圍 第一條為了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黨的紀律建設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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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發展黨員工作,保證新發展的黨員質量,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內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黨的基層組織應當把吸收具有馬克思主義信仰、共產主義覺悟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先進分子入黨,作為一項經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條 發展黨員工作應當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按照控制總量、優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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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通知強調,推進黨務公開,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的重大舉措。這既是我們黨“四個自信”的重要體現,也是增強全黨“四個意識”的重要途徑,對于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充分調動全黨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對于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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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 (2016年10月27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 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關鍵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黨要管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管起,從嚴治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嚴起。 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在長期實踐中,我們黨堅持把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作為黨的建設重要任務來抓,形成了以實事求是、理論聯系實際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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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規范和強化黨的問責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黨的問責工作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督促各級黨組織、黨的領導干部負責守責盡責,踐行忠誠干凈擔當。 第三條 黨的問責工作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一)依規依紀、實事求是; (二)失責必問、問責必嚴; (三)權責一致、錯責相當; (四)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 (五)懲前毖后、治病救人; (六)集體決定、分清責任。 第四條 黨委(黨組)應當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問責工作的領導,追究在黨的建設、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 紀委應當履行監督專責,協助同級黨委開展問責工作。紀委派駐(派出)機構按照職責權限開展問責工作。 黨的工作機關應當依據職能履行監督職責,實施本機關本系統本領域的問責工作。 第五條 問責對象是黨組織、黨的領導干部,重點是黨委(黨組)、黨的工作機關及其領導成員,紀委、紀委派駐(派出)機構及其領導成員。 第六條 問責應當分清責任。黨組織領導班子在職責范圍內負有全面領導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在職責范圍內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和工作的班子成員在職責范圍內承擔重要領導責任。 對黨組織問責的,應當同時對該黨組織中負有責任的領導班子成員進行問責。 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應當堅持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注重從自身找問題、查原因,勇于擔當、敢于負責,不得向下級黨組織和干部推卸責任。 第七條 黨組織、黨的領導干部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予以問責: (一)黨的領導弱化,“四個意識”不強,“兩個維護”不力,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沒有得到有效貫徹執行,在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中,出現重大偏差和失誤,給黨的事業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失,產生惡劣影響的; (二)黨的政治建設抓得不實,在重大原則問題上未能同黨中央保持一致,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執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不遵守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欺上瞞下,團團伙伙、拉幫結派問題突出,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不健康,黨的政治建設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惡劣影響的; (三)黨的思想建設缺失,黨性教育特別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流于形式,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惡劣影響的; (四)黨的組織建設薄弱,黨建工作責任制不落實,嚴重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不執行領導班子議事決策規則,民主生活會、“三會一課”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不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執行不力,黨組織軟弱渙散,違規選拔任用干部等問題突出,造成惡劣影響的; (五)黨的作風建設松懈,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不力,“四風”問題得不到有效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突出,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脫離實際、脫離群眾,拖沓敷衍、推諉扯皮,造成嚴重后果的; (六)黨的紀律建設抓得不嚴,維護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不力,導致違規違紀行為多發,造成惡劣影響的; (七)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不堅決、不扎實,削減存量、遏制增量不力,特別是對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放任不管,造成惡劣影響的; (八)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對公權力的監督制約不力,好人主義盛行,不負責不擔當,黨內監督乏力,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領導巡視巡察工作不力,落實巡視巡察整改要求走過場、不到位,該問責不問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九)履行管理、監督職責不力,職責范圍內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群體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或者發生其他嚴重事故、事件,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 (十)在教育醫療、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扶貧脫貧、社會保障等涉及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上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假作為,損害和侵占群眾利益問題得不到整治,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問題突出,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 (十一)其他應當問責的失職失責情形。 第八條 對黨組織的問責,根據危害程度以及具體情況,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檢查。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并切實整改。 (二)通報。責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三)改組。對失職失責,嚴重違犯黨的紀律、本身又不能糾正的,應當予以改組。 對黨的領導干部的問責,根據危害程度以及具體情況,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通報。進行嚴肅批評,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切實整改,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二)誡勉。以談話或者書面方式進行誡勉。 (三)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對失職失責、危害較重,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應當根據情況采取停職檢查、調整職務、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措施。 (四)紀律處分。對失職失責、危害嚴重,應當給予紀律處分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追究紀律責任。 上述問責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依據規定合并使用。問責方式有影響期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發現有本條例第七條所列問責情形,需要進行問責調查的,有管理權限的黨委(黨組)、紀委、黨的工作機關應當經主要負責人審批,及時啟動問責調查程序。其中,紀委、黨的工作機關對同級黨委直接領導的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啟動問責調查,應當報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批準。 應當啟動問責調查未及時啟動的,上級黨組織應當責令有管理權限的黨組織啟動。根據問題性質或者工作需要,上級黨組織可以直接啟動問責調查,也可以指定其他黨組織啟動。 對被立案審查的黨組織、黨的領導干部問責的,不再另行啟動問責調查程序。 第十條 啟動問責調查后,應當組成調查組,依規依紀依法開展調查,查明黨組織、黨的領導干部失職失責問題,綜合考慮主客觀因素,正確區分貫徹執行黨中央或者上級決策部署過程中出現的執行不當、執行不力、不執行等不同情況,精準提出處理意見,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據充分、責任分明、程序合規、處理恰當,防止問責不力或者問責泛化、簡單化。 第十一條 查明調查對象失職失責問題后,調查組應當撰寫事實材料,與調查對象見面,聽取其陳述和申辯,并記錄在案;對合理意見,應當予以采納。調查對象應當在事實材料上簽署意見,對簽署不同意見或者拒不簽署意見的,調查組應當作出說明或者注明情況。 調查工作結束后,調查組應當集體討論,形成調查報告,列明調查對象基本情況、調查依據、調查過程,問責事實,調查對象的態度、認識及其申辯,處理意見以及依據,由調查組組長以及有關人員簽名后,履行審批手續。 第十二條 問責決定應當由有管理權限的黨組織作出。 對同級黨委直接領導的黨組織,紀委和黨的工作機關報經同級黨委或者其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采取檢查、通報方式進行問責。采取改組方式問責的,按照黨章和有關黨內法規規定的權限、程序執行。 對同級黨委管理的領導干部,紀委和黨的工作機關報經同級黨委或者其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采取通報、誡勉方式進行問責;提出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的建議。采取紀律處分方式問責的,按照黨章和有關黨內法規規定的權限、程序執行。 第十三條 問責決定作出后,應當及時向被問責黨組織、被問責領導干部及其所在黨組織宣布并督促執行。有關問責情況應當向紀委和組織部門通報,紀委應當將問責決定材料歸入被問責領導干部廉政檔案,組織部門應當將問責決定材料歸入被問責領導干部的人事檔案,并報上一級組織部門備案;涉及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的,相應手續應當在1個月內辦理完畢。 被問責領導干部應當向作出問責決定的黨組織寫出書面檢討,并在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或者黨的其他會議上作出深刻檢查。建立健全問責典型問題通報曝光制度,采取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方式問責的,應當以適當方式公開。 第十四條 被問責黨組織、被問責領導干部及其所在黨組織應當深刻汲取教訓,明確整改措施。作出問責決定的黨組織應當加強督促檢查,推動以案促改。 第十五條 需要對問責對象作出政務處分或者其他處理的,作出問責決定的黨組織應當通報相關單位,相關單位應當及時處理并將結果通報或者報告作出問責決定的黨組織。 第十六條 實行終身問責,對失職失責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不論其責任人是否調離轉崗、提拔或者退休等,都應當嚴肅問責。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問責或者免予問責: (一)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 (二)在集體決策中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或者保留意見的; (三)在決策實施中已經履職盡責,但因不可抗力、難以預見等因素造成損失的。 對上級錯誤決定提出改正或者撤銷意見未被采納,而出現本條例第七條所列問責情形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上級錯誤決定明顯違法違規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從輕或者減輕問責: (一)及時采取補救措施,有效挽回損失或者消除不良影響的; (二)積極配合問責調查工作,主動承擔責任的; (三)黨內法規規定的其他從輕、減輕情形。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重或者加重問責: (一)對黨中央、上級黨組織三令五申的指示要求,不執行或者執行不力的; (二)在接受問責調查和處理中,不如實報告情況,敷衍塞責、推卸責任,或者唆使、默許有關部門和人員弄虛作假,阻擾問責工作的; (三)黨內法規規定的其他從重、加重情形。 第二十條 問責對象對問責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問責決定之日起1個月內,向作出問責決定的黨組織提出書面申訴。作出問責決定的黨組織接到書面申訴后,應當在1個月內作出申訴處理決定,并以書面形式告知提出申訴的黨組織、領導干部及其所在黨組織。 申訴期間,不停止問責決定的執行。 第二十一條 問責決定作出后,發現問責事實認定不清楚、證據不確鑿、依據不充分、責任不清晰、程序不合規、處理不恰當,或者存在其他不應當問責、不精準問責情況的,應當及時予以糾正。必要時,上級黨組織可以直接糾正或者責令作出問責決定的黨組織予以糾正。 黨組織、黨的領導干部濫用問責,或者在問責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造成不良影響的,應當嚴肅追究責任。 第二十二條 正確對待被問責干部,對影響期滿、表現好的干部,符合條件的,按照干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條 本條例所涉及的審批權限均指最低審批權限,工作中根據需要可以按照更高層級的審批權限報批。 第二十四條 紀委派駐(派出)機構除執行本條例外,還應當執行黨中央以及中央紀委相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 中央軍事委員會可以根據本條例制定相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本條例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條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2016年7月8日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同時廢止。此前發布的有關問責的規定,凡與本條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條例執行。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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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全體黨員和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必須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必須自覺培養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廉潔自律,接受監督,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黨員廉潔自律規范 第一條 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條 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凈做事。 第三條 堅持尚儉戒奢,艱苦樸素,勤儉節約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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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凈化黨內政治生態,加強黨內監督,規范巡視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建立專職巡視機構,在一屆任期內對所管理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全面巡視。 中央有關部委、中央國家機關部門黨組(黨委)可以實行巡視制度,設立巡視機構,對所管理的黨組織進行巡視監督。 黨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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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通知強調,黨的工作機關是黨實施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的政治機關,是落實黨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決策部署,實施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推進黨的事業的執行機關,在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時期都發揮了重要作用。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黨要更好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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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推進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培養造就高素質干部隊伍,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干部教育培訓是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的先導性、基礎性、戰略性工程,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和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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